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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权 AI 与云 AI:各国和地区的数据驻留要求

    AI 训练数据、模型权重和跨境传输的数据驻留要求的国家级参考指南。涵盖欧盟、美国、英国、中国、印度、沙特、阿联酋、澳大利亚、巴西、加拿大、日本和韩国。

    Edward Xi Yang

    58% 的企业 AI 项目报告称,因数据驻留和合规问题而出现延迟。在模型性能、硬件采购和人才储备之外,数据驻留才是真正拖住落地的那一环。

    写这篇文章,是因为合规负责人、CTO 和 AI 负责人需要一份统一的参考,把业务覆盖到的各个管辖区的数据驻留要求放在一起看。对每个主要地区,本文回答四件事:法律对 AI 训练数据提出了什么要求、是否允许跨境传输、用本地数据训练出的模型权重能否出境,以及执法实际是什么样子。

    这是一份参考指南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法规会变,各管辖区的执法尺度不同,你的具体情形还可能有额外约束。请把它当作与法务团队沟通的起点。


    快速参考表

    地区主要法律AI 训练数据规则跨境传输是否要求隔离网络?关键执法日期
    欧盟GDPR + EU AI Act须具备合法性基础;数据主体权利适用于训练数据具备充分性认定或 SCCs 即可;对美传输仍有争议否(但强烈建议本地部署)EU AI Act 高风险系统:2026 年 8 月 2 日
    美国(联邦)行业专门立法(HIPAA、GLBA、FERPA)无联邦数据本地化要求,适用行业专门规则一般允许仅涉密数据需要(ITAR/CMMC)持续执法
    美国(州)CCPA/CPRA(加州)、VCDPA(弗吉尼亚)、CPA(科罗拉多),另有 15 部以上同意与选择退出要求;CPRA 增加数据最小化具备保障措施即可各州不一(2023-2026)
    英国UK GDPR + 2018 年数据保护法基本沿袭欧盟 GDPR;自行作出充分性认定具备英国充分性认定或保障措施即可持续执法
    中国PIPL + 数据安全法 + AI 相关规定重要数据严格本地化;出境须做安全评估受限:多数出境须通过政府安全评估否(但实际上必须境内处理)已在执法
    印度DPDP Act 2023“重要数据受托人”须本地化;配套处理规则待出台仅限政府批准的管辖区(白名单待定)2025-2026 分阶段实施
    沙特PDPL在王国境内处理;出境须满足条件具备充分保障措施即可;部分类别受限2024 年 9 月 14 日(已在执法)
    阿联酋2021 年第 45 号联邦法令 + 行业规则政府数据须留在阿联酋;金融、医疗另有行业规则非政府数据具备充分保障措施即可否(政府数据除外)已在执法
    澳大利亚1988 年隐私法及拟议改革无数据本地化强制要求;APP 8 规范跨境披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合规即可隐私法改革预计 2026 年出台
    巴西LGPD无严格本地化要求;处理须有合法性基础具备充分性认定或保障措施即可2021 年起持续执法
    加拿大PIPEDA + 省级立法(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)联邦无本地化要求;魁北克要求对传输作影响评估具备合同保护即可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:2024 年 9 月
    日本APPI无数据本地化要求;跨境传输须取得知情同意取得同意或具备充分性认定即可(与欧盟互认)已在执法
    韩国PIPA部分公共部门数据须本地化;私营部门较灵活取得同意或具备保障措施即可;新规正在收紧2024-2025 年修订生效

    欧盟:GDPR + EU AI Act

    欧盟在 AI 数据治理上拥有目前最成熟的监管框架:一边是影响力最广的隐私立法 GDPR,一边是全球首部综合性 AI 法规 EU AI Act。

    GDPR 对 AI 训练数据的影响

    只要训练数据中含有个人数据,GDPR 就适用。而在企业文档处理场景里,这几乎是常态:合同上的姓名、发票上的地址、人事文件里的员工编号、病历中的患者标识,在 GDPR 之下统统属于个人数据。

    核心要求

    • 处理的合法性基础:把个人数据用于 AI 训练,必须有一项法律依据(同意、正当利益、合同或法定义务)。企业 AI 最常援引的是正当利益,但这要求留下书面的利益衡量记录。
    • 数据主体权利:数据被用于训练的个人享有访问、更正、删除和反对的权利。对已经进入模型训练的数据如何落实删除权,法律上仍无定论,但这项义务本身是存在的。
    • 数据最小化:只处理为特定目的所必需的个人数据。如果只需要实体名称,却拿整份文档去训练,就可能构成违规。
    •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(DPIA):高风险处理必须做,而用个人数据训练 AI 几乎必然落入高风险范畴。

    跨境传输:2020 年的 Schrems II 判决让欧盟与美国之间的隐私盾失效。2023 年生效的《欧盟与美国数据隐私框架》部分恢复了传输通道,但目前仍在承受法律挑战。标准合同条款(SCCs)是当前主要的传输机制,向保护水平不足的国家传输时还须附加补充措施。

    现实含义:用美国的云服务商(AWS、Azure、GCP)处理欧盟个人数据来训练 AI,本身就带来法律风险。即便签了 SCCs,美国的《云法案》(CLOUD Act)和 FISA 第 702 条仍允许美国政府调取美国公司持有的数据,与数据实际存放在哪个国家无关。已有多家欧盟数据保护机构认定这与 GDPR 不相容。

    EU AI Act 的影响

    EU AI Act 在此之上,又专门为 AI 系统加了一层要求:

    • 第 10 条(训练数据):高风险 AI 系统所用的训练数据必须“相关、具有充分代表性,并在可能范围内无错误且完整”。这要求把数据治理写成文档:用了哪些数据、如何清洗、施加了哪些质量控制。
    • 第 11 条和附件 IV(技术文档):高风险 AI 系统的提供者必须保存详尽的技术文档,涵盖数据规格、设计选择、训练流程和验证结果,并随时可供检查。
    • 高风险执法日期:2026 年 8 月 2 日。部署高风险 AI 系统的组织必须在该日期前完成合规。

    “高风险”覆盖哪些场景:医疗、教育、就业、信用评分、执法、移民和关键基础设施中的 AI。受监管行业里的企业 AI 部署,多数落在高风险类别内。


    美国:行业分立的拼图

    美国既没有联邦层面的数据本地化立法,也没有综合性的联邦隐私法。数据驻留要求来自行业专门监管,以及数量不断增加的州隐私法。

    联邦层面的行业专门监管

    HIPAA(医疗)

    • 不含数据本地化要求,HIPAA 并未规定数据必须存放在哪里
    • 要求对 PHI 采取管理、物理和技术层面的保障措施
    • 任何第三方处理 PHI 都须签署业务伙伴协议(BAA)
    • 签了 BAA 就可以使用云处理,但部分医疗机构仍选择本地部署,以简化合规并消除第三方风险
    • 用 PHI 训练 AI 须先做去标识化(安全港或专家判定),或取得患者授权

    ITAR(国防与出口管制)

    • 属于 ITAR 管制的数据和技术,必须由美国籍人员在美国控制的基础设施上处理
    • 云服务商须提供符合 ITAR 的环境(AWS GovCloud、Azure Government)
    • 涉密数据必须使用位于美国境内的隔离网络环境
    • 用 ITAR 管制数据训练出的 AI 模型,同样继承出口管制限制

    CMMC(国防部承包商)

    • 1 至 2 级:基础保障措施,通过 FedRAMP 授权即可使用云
    • 3 级及以上:高级保障措施,受控非涉密信息(CUI)的处理需要严格的访问控制
    • 3 级及以上视数据密级,常采用隔离网络环境

    GLBA(金融服务)

    • 要求对客户金融信息采取保障措施
    • 不含数据本地化要求,但监管方期待健全的访问控制
    • 用金融数据训练 AI 须满足模型风险管理(SR 11-7)要求

    州隐私法

    截至 2026 年,美国已有 20 多个州通过了综合性隐私法。与 AI 训练数据相关的主要条款如下:

    法律与 AI 和数据相关的条款
    加利福尼亚CCPA/CPRA有权拒绝个人数据被“出售”或“共享”;CPRA 增加数据最小化要求;CPPA 正就自动化决策制定规则
    科罗拉多CPA有权拒绝画像;高风险处理须做数据保护评估
    弗吉尼亚VCDPA有权拒绝画像;定向广告须做数据保护评估
    康涅狄格CTDPA与弗吉尼亚类似;画像可选择退出
    德克萨斯TDPSA消费者享有选择退出权;适用范围广泛

    趋势:各州立法正在向同一个方向靠拢,即赋予消费者拒绝 AI 画像的权利,并要求对用个人数据训练 AI 做数据保护评估。目前尚无任何一州强制数据本地化,但选择退出机制给云端 AI 训练带来了运营复杂度:一旦消费者选择退出,你必须确保其数据从训练数据集中移除,而数据分散在各类云服务中时,这件事很难审计。


    英国:脱欧后的框架

    脱欧后,英国将 GDPR 保留为 UK GDPR,并通过 2018 年《数据保护法》(Data Protection Act 2018)和信息专员办公室(ICO)维持自己的数据保护框架。

    与欧盟 GDPR 的主要差异

    • 英国自行作出充分性认定,与欧盟的认定相互独立
    • 英美之间的数据传输,由《欧盟与美国数据隐私框架》的英国扩展条款覆盖
    • 英国在 AI 监管上释放出更“利于创新”的信号,规则的细致程度低于 EU AI Act
    • 英国的 AI 监管框架按行业展开,由现有监管机构(FCA、ICO、Ofcom、CMA)各自纳入 AI 监督职责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要求与欧盟 GDPR 大体一致,合法性基础、数据最小化、高风险处理的 DPIA 以及跨境传输保障措施同样适用。欧盟对英国的脱欧后充分性认定目前仍然有效,数据可以在英欧之间自由流动,但该认定会被定期复审,也存在被撤回的可能。


    中国:PIPL + 数据安全法

    在主要经济体中,中国的数据本地化制度最为严格,多部法规相互叠加,对 AI 开发构成明显约束。

   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,PIPL)

    •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(CIIO)须将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
    • 数据出境须满足以下之一:通过政府安全评估、订立标准合同并备案,或取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
    • 涉及“重要数据”或个人信息数量超过阈值(100 万人以上)的出境,安全评估是强制的
    • 数据出境须取得个人同意,并具体告知接收方身份和处理目的

    数据安全法

    • 设立“重要数据”和“核心数据”分类,限制逐级加严
    • 核心数据(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)管控最严,只能在境内处理,不得出境
    • 组织须对数据编目分类,据此判断适用哪一档限制

    AI 专门规定

    • 面向中国用户的生成式 AI 服务,必须部署在中国境内的基础设施上
    • AI 训练数据须满足内容审核要求
    • AI 生成内容必须加以标识
    • 深度合成(深度伪造)规定附加了额外的数据处理义务

    对在华经营的企业:在中国采集的 AI 训练数据必须在中国处理。训练数据集出境需要政府批准,流程可能耗时数月。用中国数据训练的 AI 模型,即便部署在别处,仍受中国监管约束。落到实处,这意味着要在中国境内单独维护一套 AI 基础设施。


    印度:DPDP Act 2023

    印度 2023 年的《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Digital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,DPDP Act)确立了框架,配套细则仍在陆续落地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数据本地化:并非一刀切的要求,但政府有权指定必须在印度境内处理的数据类别。“重要数据受托人”(大规模数据处理者)承担额外义务。
    • 跨境传输:只能传输至政府批准白名单上的国家,未列入的国家一律禁止。截至 2026 年初,该白名单尚未最终确定。
    • 同意:处理个人数据须取得明示、知情的同意,且同意须与目的一一对应。
    • 数据主体权利:访问、更正、删除以及申诉救济。

    对印度的 AI 训练数据而言:被归类为重要数据受托人的企业须开展数据保护影响评估,并任命数据保护官。用印度居民的个人数据训练 AI,需要同意或其他合法性基础。训练数据的跨境传输仅限于获批管辖区,在白名单公布之前,这给云端 AI 训练留下了不确定性。


    沙特阿拉伯:PDPL

    沙特的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Law,PDPL)自 2024 年 9 月起全面执行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个人数据处理须在王国境内进行,除非满足出境条件
    • 只有向保护水平充分的管辖区传输,或采取特定保障措施(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、合同条款),才允许跨境传输
    • 处理须取得同意,公共利益、重大利益和正当利益等情形除外
    • 数据主体享有访问、更正、删除和反对的权利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在沙特境内用个人数据训练 AI,应当运行在沙特本地的基础设施上。若云区域设在沙特境内,使用云 AI 服务是可行的(AWS 已开设沙特区域,Azure 设有卡塔尔区域并宣布将扩展至沙特)。涉及敏感数据或政府相关数据时,在王国境内本地部署是最稳妥的合规路径。


    阿联酋:2021 年第 45 号联邦法令

    阿联酋的数据保护框架是分层的:联邦法之外,还有自贸区专属规则(DIFC、ADGM)和行业专门要求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政府数据必须在阿联酋境内存储和处理
    • 医疗数据(依健康数据法)有专门的驻留要求
    • DIFC 和 ADGM 内的金融数据适用各自自贸区的数据保护规则(以 GDPR 为蓝本)
    • 非政府个人数据在具备充分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跨境传输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政府和公共部门的 AI 项目必须使用阿联酋境内的基础设施。私营企业空间更大,但仍需评估自身数据是否落入行业驻留要求(医疗、金融)。阿联酋正在积极建设主权 AI 能力:技术创新研究所(Technology Innovation Institute,Falcon 系列模型的开发方)由政府支持,说明主权 AI 已被列为国家优先事项。


    澳大利亚:1988 年隐私法

    澳大利亚目前不强制数据本地化,隐私法改革正在推进中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澳大利亚隐私原则(APP)第 8 条规范个人信息的跨境披露,组织须采取合理措施,确保境外接收方遵守 APP
    • 没有数据本地化要求,数据可以在境外处理
    • 改革提案包括收紧同意要求、增设删除权,以及推出儿童隐私守则
    • 正在进行的隐私法复审可能带来更严格的跨境传输规则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只要云服务商满足 APP 要求,现行法律允许在云端用澳大利亚个人数据训练 AI。即将到来的改革可能收紧这一空间。处理敏感信息(健康、金融)的组织通常出于风险管理考虑,即使没有法律强制,也会选择境内或本地部署的基础设施。


    巴西:LGPD

    巴西的《通用数据保护法》(Lei Geral de Proteção de Dados,LGPD)以 GDPR 为蓝本,自 2021 年起持续执法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没有数据本地化要求
    • 具备充分性认定、标准合同条款或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,即可跨境传输
    • 处理须有合法性基础(同意、正当利益、合同等)
    • 数据主体享有访问、更正、删除和数据可携带权
    • 国家数据保护局(National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,ANPD)已就自动化决策发布指引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LGPD 不限制 AI 训练数据在何处处理,但要求具备合法性基础,并为跨境传输配套适当的保障措施。巴西与欧盟的充分性认定一直在讨论,尚未正式落地。只要服务对象是巴西数据主体,无论处理发生在哪里,都须遵守 LGPD。


    加拿大:PIPEDA + 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

    加拿大的联邦隐私法(PIPEDA)之外还有省级立法,其中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带来的新要求最为可观。

    主要条款(PIPEDA)

    • 联邦层面没有数据本地化要求
    • 允许跨境传输,但即使数据在境外处理,组织仍要对数据保护负责
    • 收集、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须取得同意
    • 建议对高风险处理开展隐私影响评估

    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

    • 将个人信息传出魁北克之前,须先做隐私影响评估
    • 对自动化决策设定透明度义务
    • 数据国际传输时,组织须确保接收方提供同等水平的保护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联邦法不限制在云端训练 AI。魁北克第 25 号法案要求把魁北克居民的数据带出本省处理之前先做评估。若拟议的《人工智能与数据法》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Data Act,AIDA)获得通过,还将对“高影响” AI 系统提出额外要求。


    日本:APPI

    日本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,APPI)在 2022 年经过大幅修订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没有数据本地化要求
    • 跨境传输须取得数据主体的知情同意,或传输至数据保护制度充分的国家,或落实适当的保障措施
    • 日本与欧盟互认充分性,数据在两地之间自由流动
    • 假名化数据在传输和使用上的限制更宽松,这对去标识化之后的 AI 训练很有价值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日本对 AI 开发的态度相对宽松。与欧盟的互认简化了日欧之间的数据流动。训练数据的假名化和匿名化受到鼓励,也带来更轻的合规路径。本地部署没有法律强制,但出于文化和实操上的原因,在日本企业中相当普遍。


    韩国:PIPA

    韩国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,PIPA)在 2023 年修订,收紧了跨境传输条款。

    主要条款

    • 公共部门数据有本地化要求,部分政府职能须在韩国境内处理
    • 私营部门没有一刀切的本地化要求,但跨境传输须取得同意或落实保障措施
    • 2023 年的修订引入了新的跨境传输机制(充分性认定、认证、标准合同条款)
    • 假名化数据可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用于研究、统计和公共利益目的,这与 AI 训练直接相关

    对 AI 训练数据而言:私营企业在具备适当保障措施时,可以在境外处理数据。公共部门的 AI 项目则可能要求境内处理。韩国的金融监管机构(FSC、FSS)对金融领域的 AI 另有数据处理要求,包括与美国 SR 11-7 类似的模型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预期。


    多管辖区问题

    上述法规单独来看都在可管理的范围内。真正的难题出现在企业同时在多个管辖区运营的时候。

    设想一家同时在沙特、印度、阿联酋和欧盟经营的建筑公司,四个管辖区的数据驻留规则各不相同:

    管辖区对 AI 训练数据的要求
    沙特在王国境内处理
    印度在印度境内处理(若被认定为重要数据受托人)
    阿联酋政府数据留在阿联酋;私营部门较灵活
    欧盟合法性基础,加上传输所需的充分保障措施

    用一个云 AI 平台同时处理这四个管辖区的训练数据,会直接构成合规问题。沙特的数据不能离开沙特。印度的数据可能不能离开印度。欧盟的数据需要特定的传输保障措施。阿联酋的政府数据不能离开阿联酋。

    现实可行的方案:在每个运营管辖区部署本地 AI 基础设施,本地数据就地处理。这是唯一一种能同时满足所有数据驻留要求的架构,也省去了由跨境传输协议、充分性认定和合同条款织成的那张网。

    这正是 58% 的 AI 项目报告因数据驻留问题而延迟的原因。单看任何一部法规,复杂度都在可控范围内;难题在于跨管辖区运营会让合规要求组合叠加,而纯云架构解不开这道题。


    这对企业 AI 基础设施意味着什么

    各管辖区的数据驻留要求正在收敛到同一个架构结论上:对于在多个受监管市场经营的企业,在每个管辖区就地完成数据准备和模型部署,是监管阻力最小的路径。

    这并不要求每一项 AI 工作负载都跑在隔离网络里。它指向的是三件事:

    1. 数据准备(文档接入、清洗、标注、增强)应当在数据产生的管辖区内本地完成。这一阶段处理的是原始个人数据,数据驻留要求也最严格。
    2. 微调可以在本地进行(主权模式),也可以在云上进行(配套适当的保障措施),取决于数据敏感度和管辖区要求。去标识化之后的训练数据,传输限制通常更少。
    3. 推理应当在本地或管辖区内完成,以维持数据主权。本地推理运行时(Ollama、Foundry Local、llama.cpp)让这件事在技术上很容易做到。

    数据准备阶段对合规最为关键,因为原始、未经处理的个人数据正是在这一阶段被批量接触。如果一款数据准备工具必须把企业文档上传到外部服务器,那么在每一个要求本地处理的管辖区,它都会造成数据驻留违规。

    对跨管辖区经营的企业来说,本地数据准备正越来越多地成为一项监管要求,而不再只是一种架构偏好。


    延伸阅读

    就本文向 AI 提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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